EN 71-2:2006+A1:2007 玩具安全性:可燃性
EN 71-2:2006+A1:2007 Safety of toys—Part 2: Flammability标准前言
本玩具安全欧洲标准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第一部分:机械和物理性能
第二部分:易燃性
第三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
第四部分:化学及相关活动装置的实验设备
第五部分:除实验设备外的化学装置
第六部分:年龄警告标签的图案标志
第七部分:指画颜料——要求和测试方法
第八部分:秋千、滑梯和家庭用室内室外的类似可移动玩具
第九部分:有机化学化合物——要求
第十部分:有机化学化合物——样品制备和提取
第十一部分:有机化学化合物——分析方法 本
欧洲标准是玩具标准EN71的第二部分,应与第一部分配合阅读。 与玩具易燃性有关的伤害,这方面的数据很少.
标准范围
EN71这一部分规定了所有玩具上禁止使用的易燃材料种类以及对某些接触小型火源的玩具的易燃性的要求。
第5条款描述的测试方法用于在规定的某些测试条件下测定玩具的易燃性。其结果不能被认为可保证这些玩具或材料在接近其它火源时没有潜在的火灾危险。
本部分包括与所有玩具有关的一般要求以及对下列被认为最易起火的玩具的具体规定和检测方法:
—戴在头上的玩具,包括:由毛发、毛绒或有类似特性材料制成的胡须、胡子、假发等;模制及织物面具;头巾、头饰等;戴在头上的玩具上的下垂飘拂材料,但不包括通常聚会礼盒的新奇纸质帽。
—玩具化妆服饰和预计玩耍中儿童穿着的玩具。
—预计儿童进入的玩具。
—毛绒表面或织物表面的软体填充玩具(动物和玩偶等)。
注:对电动玩具易燃性的附加要求规定在EN50088、EN62ll5电动玩具安全中。
Tset methods 测试方式
1.General 通则
2.与以毛发、毛绒或具有类似特性的材料(如:自由悬挂的丝带几纸条或布条)制成且突出于玩具表面大于等于50mm的胡须、触须、假发等相关的测试
3.与以毛发、毛绒或具有类似特性的材料(如:自由悬挂的丝带、纸条或布条等)制成且突出于玩具表面小于50mm的胡须、触须、假发等以及包括那些覆盖头部且没有毛发、毛绒或类似材料的完全或部分模制的头部面具相关的测试
4.戴在头上的玩具上的飘拂材料(4.2.2和4.2.3中包含的材料除外)、头巾、头饰等,部分或完全覆盖头部的织物面具、化妆服饰及儿童可进入玩具的测试
5.软体填充玩具的测试
提供的测试报告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 a) 产品描述及其名称;
- b) 参考本欧洲条款EN71-2
- c) 认为适用的条款
- d) 测试结果及结论
- e) 任何与协议或其它与规定的测试程序相偏离的,特别是需洗涤的样品
- f) 化妆服饰或供儿童进入的玩具的洗涤要求的详细情况。